上星期最有趣的新聞,是有市民報警指「佔領中環」發起人煽動他人犯罪,並形容情況與策劃打劫金舖無異。
佔領中環是一種公民抗命,必須符合幾項原則,同樣是犯法,不等於可以跟打劫金舖類比。我們可以從以下角度思考。
(1)
公民抗命以社會公義出發
公民抗命是指公民刻意違抗不公義法律,或藉違法抗爭去表達對政府強烈不滿或訴求,從而刺激公眾關注和討論,迫令政府改變不公平政策。這種抗爭手法符合法治最高層次的「以法達義」原則。
換言之,公民抗命為的必然是社會公義,必然是社會整體利益。佔領中環行動的目標,是以此迫令政府落實《基本法》規定的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雙普選,而且佔領中環是有條件的——如果政府不就政改諮詢或推出假普選方案才會啟動佔中行動。
落實普選,得益是整個香港,是從制度上改變,效果是長遠的。打劫金舖,得益的是誰呢?是否有一匹賊匪,打劫就是為了公義,為了把贓物分配給全香港,人人長遠受惠呢?「俠盜羅賓漢」只是俠義故事,在現實,幾乎所有賊匪都是為私利。以之與公民抗命比較,是嚴重侮辱歷史上發動公民抗命改變時代的先賢(如印度聖雄甘地、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)。
(2)
公民抗命是和平非暴力
為了得到最大的道德感召效果,公民抗命除了以爭取公義或刻意違反不義法律(如從前美國黑人必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讓坐予白人),還會選擇和平非暴力的抗爭手法。
如果佔中有如打劫金舖,我們不妨想想,有沒有打劫金舖是採取和平非暴力的策略呢?這個世界是否有一夥賊匪,不帶任何武器,走到金舖高平靜叫「打劫,但我們是和平非暴力的,大家請合作拿出所有金飾」?
(3)
公民抗命是公開且事先張揚
公民抗命的策劃是完全公開的,目的之一是希望社會關注,越多人加入討論越好。由於討論是公開的,故也是事先張揚的,政府一定知道公民抗命的發生。
那麼,有沒有一種策劃打劫的方式,是公開和事先張揚的?會不會有這樣一群蠢賊,開記者招待會向社會公布:「我們正策劃打劫中環匯豐,遲些還會公布打劫的時間表,歡迎公眾人士關注和討論我們是次打劫。」
(4)
接受違法後果的心理準備
公民抗命,佔領中環,並不是玩集體遊戲,其後果比很多政治社會參與方式(如遊行、靜坐)更為嚴重,所以公民抗命是等閒不會使用,必須涉及重大社會利益才能發動的手段。參與者清楚知道自己正在違法,而且大多會接受拘捕,圖以大規模被捕來彰顯有關法律的不義,或以犧牲自我來為社會爭取公義,是一種偉大的情操。
打劫金舖又有沒有這種情操呢?劫匪或許也有被補的心理準備,但心態全是「博一博」,而非甘願被捕。劫匪為甚麼一定要攜帶武器,使用暴力呢?就是因為他們完全不想被捕,他們一定會用盡辦法,不惜傷害他人生命,也要拒補。世上有沒有一批劫匪如佔中行動般,一邊打劫金舖,一邊不作反抗,等待警察拉人呢?
(5)
六七暴動是公民抗命?
有區議員指,六七暴動才是真正的公民抗命。同學只要動動腦筋,便能想到,如果六七暴動是公民抗命,它就不會一直被稱作六七「暴動」了。從來沒有人指馬丁路德金是「黑人民權暴動領袖」,甘地是「抗英暴動領袖」,世上只有「香港六七暴動領袖」。再以上述公民抗命的原則觀之,六七暴動時,暴徒四處放土製炸彈,傷及無辜市民生命,當時商台主持林彬更慘遭活活燒死,暴徒大多拒捕,不惜傷害警察,諸如此類的行為,根本不符合公民抗命的原則。
結語:學通識,學懂明辯是非
「佔中如打劫」這種類比的邏輯,就如「狗有頭,政客有頭,所以政客是狗」或俗語「有鬚認老豆」相似,是常用的低級偷換概念手法。通識是要學生裝備終生受用的能力(通識科的目的之一就是讓學生具備終生學習能力),其中批判思考就是終生能力之一,以之明辯是非,畢生受用。不少學生答通識題也會犯上這種思考謬誤,並將錯誤思考延伸到其他範疇,為了自己成績,為了自己能成為一個分清黑白的人才,就必須多加思考,不要人云亦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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